4月20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指出,能源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基礎支撐,要立足我國國情,應對外部環境新挑戰,抓住重點,強化能源保供,未雨綢繆推進條件成熟、發展需要的能源項目開工建設,促進能源結構持續優化。
會議指出,一要發揮煤炭的主體能源作用。通力合作優化煤炭企業生產、項目建設等核準審批政策,落實地方穩產保供責任,充分釋放先進產能。通過核增產能、擴產、新投產等,今年將新增煤炭產能3億噸。推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加強儲備設施建設。運用市場化法治化辦法,引導煤價運行在合理區間。二要推動煤電機組節能減排改造、靈活性改造、供熱改造,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全年改造規模將超過2.2億千瓦。三要在嚴格監管、確保絕對安全的前提下有序發展核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