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近日就《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面向各產煤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和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各省級局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稿對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煤礦的必備條件除了一般性安全生產條件之外,還要求井工煤礦和露天煤礦的安全設施、設備、工藝必須符合相應的特殊條件。期限上,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為3年,限期淘汰的落后產能煤礦,其期限小于3年的,按其期限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