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近日發布消息稱,近期,為配合做好今冬明春能源電力保供相關工作,對煤電和供熱企業今年四季度應繳納稅款全部辦理緩稅。
各地稅務部門按照統一部署,逐戶摸排煤電和供熱企業經營和稅收情況,按照有關規定簡化“減、退、緩”稅辦理程序和資料報送,確保應減盡減、應退盡退、應緩盡緩。